❶ 運動會項目人員統計,60%的學生選擇籃球
有同學50人,其中60%的同學參加了比賽項目
則有50*60%參加
設參加三個項專目的屬有x人
則參加兩個項目和一個項目的人是2x和2x
x+2x+2x=50*60%
5x=30
x=6
所以只參加一個運動項目的人數有2*6=12人
❷ 成都青少年想學習籃球哪裡有籃球訓練營
成都的話其實有很多,之前家裡有小孩子想學,就進行了是實地考察,最後選的是育成凱達籃球,如果自己也想學的話也可以進行實地考察,多考慮多選擇,最後選擇適合自己的就好。
❸ 四川省第十一屆運動會籃球比賽時間表
男子籃球教育體育蜀光、川礦、鴻化體育館8月10日--19日,10日報到,12日--18日比賽,19日離會二、參賽單位:
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雅安市、資陽市、阿壩州、涼山州2010年8月13日至18日在自貢市舉行 對不起啊,實在是找不到具體對陣表了,連官網上都沒有啊 如果幫不到您我也沒辦法了很高興為您解答
❹ 2014年成都市中小學生籃球比賽是多少界
成都市中小學生籃球比賽是分開的
繼運動成都2014成都市中學生籃球錦標賽和全國部內分城市中老年容籃球邀請賽相繼落下帷幕之後,成都市第三屆小學生綜合運動會籃球比賽暨成都市小學生籃球錦標賽於4月23日在成都市青少年活動中心盛大開幕。
成都市籃球協會為提高本屆賽事水平,賽前專門組織2次聯席會,將競賽規則、比賽方式進行講解;為保障賽事安全,協會專門聘請球隊隊醫在現場進行服務,並將安全工作提前與各單位進行交流;為保證競賽公平公正,協會投入近3萬元購置所需的籃球比賽電子計分、計時器,確保計分結果准確無誤。
❺ 四川省第十二屆運動會籃球競賽規程
四川省第十二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
【發布時間:2014-02-26】 【來源: 四川省體育局】
字體:【大】【中】【小】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劃》和《奧運爭光計劃》,選拔培養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促進我省體育事業可持續發展,加快體育強省建設,決定舉辦四川省第十二屆運動會。
為保證四川省第十二屆運動會各項目競賽的規范、有序、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競賽規程總則。
主辦單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四川省體育局、遂寧市人民政府
三、組委會成員單位
省紀委、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團省委
四、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4年8月16日至23日在遂寧市舉行
五、競賽項目
(一)正式項目
田徑、游泳、跳水、體操、藝術體操、舉重、國際式摔跤、柔道、拳擊、武術(套路、散打)、乒乓球、羽毛球、網球、籃球、排球(沙灘排球)、足球、棒壘球、女子曲棍球、射擊、射箭、賽艇、皮劃艇(激流迴旋)、跆拳道,共23項。
(二)表演項目
高爾夫球,共1項。
六、參加單位
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資陽市、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
七、運動員參賽資格
凡參加本屆省運會的運動員應符合以下參賽資格和相關規定。
(一)參賽運動員須持有四川省行政轄區內的正住戶口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
(二)參賽運動員須經醫務部門檢查證明身體健康合格。
(三)參賽運動員的年齡須符合各項目年齡規定(具體見附表《四川省第十二屆運動會各項目組別、年齡、金牌一覽表》)。
(四)參賽運動員須按照《四川省青少年運動員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相關規定進行注冊,持省體育局核准簽發的運動員注冊證(IC卡)參加比賽。
(五)本屆省運會周期將進行3次運動員注冊,注冊時間分別為2011年、2012年、2013年的上半年。2013年只進行各項目最小年齡組運動員的補充注冊。凡一個組別的項目,注冊截止時間是2012年。其他時間不再辦理注冊。
(六)參賽運動員完成省內注冊後,由省級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在國家體育總局注冊。
(七)參賽運動員須參加2013年的四川省青少年錦標賽,完成注冊、報名、實際參賽。
(八)省優秀運動隊(包括經省體育局批准同意輸送到解放軍並實行兩次計分)符合年齡規定的正式運動員可代表原輸送單位參賽、占原單位名額,參賽須持有國家體育總局頒發的運動員注冊證。
(九)經省體育局批准、由省市(州)共建的省優秀運動隊二線隊伍的適齡運動員,按照《四川省青少年運動員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進行了注冊的,可代表原輸送單位參賽、占原單位名額。如原輸送單位未報該項目,可代表共建單位參賽。
(十)每一名運動員只能代表一個單位參加比賽。各市州參賽運動員均不能相互交流。
(十一)省優秀運動隊從省外引進的運動員不得參加本屆省運會,運動員戶籍所屬市州可享受本總則第十條第(九)、(十)、(十一)、(十二)款的計分獎勵政策和第十一條第(六)款的輸送獎政策。
(十二)市州自行在省外引進運動員的戶口遷入時間必須在2011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完成。同時應報省級各項目管理單位備案、並在總局注冊。
(十三)各地已代表外省、市、自治區在國家體育總局注冊的運動員不得參加本屆省運會。
(十四)凡不參加國家和省上指派的比賽和集訓的運動員,省體育局可根據實際情況取消其參加本屆省運會的資格。
(十五)參加比賽的所有運動員名單及基本信息將在四川青少年體育網上公示。為維護決賽競賽編排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省體育局接受舉報運動員資格問題的截止時間為各項目決賽開始前30天,逾期不再受理。舉報單位或個人須提供舉報證明材料。
(十六)各市州體育(文體)局應對所轄地區參加比賽運動員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查,對有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嚴厲批評、教育和處罰。
(十七)高爾夫球項目的運動員參賽資格按《四川省第十二屆運動會高爾夫球比賽競賽規程》相關規定執行。
八、參賽辦法
(一)重點項目
設田徑、游泳、體操、跳水、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下同)、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女子曲棍球、舉重、柔道、射擊、賽艇、皮劃艇(不含激流迴旋),共16個重點項目。
(二)報項規定
1.各參賽單位可在以上16個重點項目中選報8個項目,作為本單位的重點參賽項目。
2.在選報重點項目後,總體報項不限。
3.各代表團在報名時須確認重點項目,一經報定,不得更改。
4.各代表團所報的項目,必須是連續兩年(2012、2013年度)組隊參加全省青少年錦標賽的項目。
(三)各項目參賽教練員須持省級以上體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專業培訓證書。
九、競賽辦法
(一)採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審定的各項目競賽規則和相關規定,個別項目將另訂競賽評分細則。
(二)各項目比賽辦法按各單項競賽規程規定的競賽辦法執行,各項目競賽規程由省級各項目管理單位制定。單項競賽規程必須服從競賽規程總則。
(三)部分項目因報名參賽隊(運動員)較多,可進行預選賽,並按各項目競賽規程規定的錄取標准或名額參加決賽。省優秀運動隊適齡運動員可直接參加決賽。
(四)本總則設定的競賽項目以及各競賽項目中的小項,如報名參賽的單位(團體、單項)不足3個時,則取消該項目或小項的比賽。
(五)各項目裁判員和仲裁委員由省級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調派,報省體育局統一審定。
(六)在本屆省運會決賽中,除部分有紀錄項目和重競技對抗項目按照規則規定比賽名次可以並列外,其它項目須排出名次,不得並列。
十、錄取名次和計分、獎勵辦法
(一)籃球、排球、足球、女子曲棍球項目錄取前十二名,各名次依次按13、11、10、9、8、7、6、5、4、3、2、1乘4計分;獲得前四名的,分別按4、3、2、1枚金牌計算。
(二)棒、壘球項目錄取前八名,各名次依次按13、11、10、9、8、7、6、5乘3計分,前三名分別按3、2、1枚金牌計算。
(三)其它項目錄取前八名,各名次依次按13、11、10、9、8、7、6、5計分,前三名分別按金、銀、銅牌各1枚計算。(高爾夫球項目比賽成績不計入代表團成績)
(四)參賽隊不足錄取名次,按實有參賽隊錄取,並按實際錄取名次計分。
(五)單項名次並列時,將名次並列的下一個(或幾個)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與獲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後的平均數,作為並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果第八名並列,則按照上述原則進行計分。
(六)獲得各項目比賽前三名的,分別頒發金、銀、銅牌;獲得四名以後錄取名次的,頒發證書。
(七)破世界紀錄(含青少年)加2枚金牌、26分;破全國以上紀錄(含青少年)加1枚金牌、13分。一個運動員在同一個項目中,多次破紀錄的,只按最高的一次予以加牌、加分。
(八)符合參加本屆省運會資格的適齡運動員,因選調國家隊、代表國家參加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比賽而不能參賽的,每人按2枚金牌、26分計算成績;因選調國家隊、代表國家參加亞洲錦標賽和亞洲杯比賽而不能參賽的,每人按1枚金牌、13分計算成績,分別計入所屬代表團的綜合金牌榜、獎牌榜和總分榜。
(九)各市州輸送到省優秀運動隊(含四川和解放軍實行兩次計分,下同)的運動員參加第三十屆奧運會的,每人按1枚金牌、13分計入代表團;取得前八名的運動員再分別按13、11、10、9、8、7、6、5分乘6,獎牌數乘6計算。
(十)各市州輸送到省優秀運動隊的運動員在第十六屆亞運會(全運會項目,下同)上取得前八名的,分別按13、11、10、9、8、7、6、5分乘2,獎牌數乘2計算。
(十一)各市州輸送到省優秀運動隊的運動員在第十二屆全運會上取得名次的,集體項目(籃球、排球、足球、女子曲棍球、棒壘球)按實際得分、得牌數計算;團體項目按實際得分、得牌數乘2計算;單項按實際得分、得牌數乘3計算。
(十二)各市州輸送到省優秀運動隊的運動員在青奧會上取得前八名的,分別按13、11、10、9、8、7、6、5分乘2,獎牌數乘2計算。
奧運會、亞運會、全運會、青奧會成績統計,按國家體育總局公布的有關統計辦法執行。
十一、公布代表團成績
(一)綜合金牌榜
按各代表團在所有比賽項目中獲得的金牌數,與各市州於本屆省運會周期在奧運會、亞運會、全運會、青奧會等比賽中獲得的金牌數的總和排序並公布名次。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銀牌多者,名次列前;銀牌相同,銅牌多者,名次列前;銅牌相同,名次並列。
(二)綜合獎牌榜
按各代表團在所有比賽項目中獲得的獎牌數,與各市州於本屆省運會周期在奧運會、亞運會、全運會、青奧會等比賽中獲得的獎牌數的總和排序並公布名次。獎牌多者,名次列前;獎牌相同,名次並列。
(三)綜合總分榜
按各代表團在所有比賽項目中獲得的總分數,與各市州於本屆省運會周期在奧運會、亞運會、全運會、青奧會等比賽中獲得的總分數的總和排序並公布名次。分數高者,名次列前;分數相同,名次並列。
(四)重點項目金牌榜
按各代表團在選報的重點項目比賽中獲得的金牌數排序並公布名次。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銀牌多者,名次列前;銀牌相同,銅牌多者,名次列前;銅牌相同,名次並列。
(五)重點項目總分榜
按各代表團在選報的重點項目比賽中獲得的總分數排序並公布名次。總分高者,名次列前;總分相同,名次並列。
(六)優秀運動員輸送獎
按各代表團在本屆省運會周期正式輸送到省優秀運動隊的運動員人數排序並公布名次。以省政府正式下發的運動員選招文件為依據。
(七)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辦法另定)
十二、頒發獎項
在閉幕式上頒發以下獎項:
(一)獲綜合金牌榜前八名的代表團
(二)獲綜合獎牌榜前八名的代表團
(三)獲綜合總分榜前八名的代表團
(四)獲重點項目金牌榜前八名的代表團
(五)獲重點項目總分榜前八名的代表團
(六)獲優秀運動員輸送獎前八名的代表團
(七)獲體育道德風尚獎的代表團
十三、申述與處罰
(一)比賽期間,凡對比賽裁決提出申述者,應以書面形式提交項目仲裁委員會處理,並交納保證金。申述期間,維持原判。各項目仲裁委員會在處理結束後,應及時將結果答復申述者。勝訴退還保證金,敗訴不退保證金。
(二)凡在四川青少年體育網上正式公示的參加本屆省運會的運動員,被舉報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行為的,查實後取消參賽資格。凡取消一名運動員參賽資格,扣罰所屬市州代表團(綜合獎項)一枚金牌、13分。
(三)凡在報名後無故棄權,比賽中停賽罷賽、打架斗毆、徇私舞弊等違反體育道德和紀律者,經查實後,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停賽、罰款、通報批評、取消參賽資格、取消比賽成績、取消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資格等處罰。
(四)興奮劑檢查和處罰按照國家體育總局、中國奧委會反興奮劑委員會和省體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其他事項
(一)各代表團設團長一人,副團長二至三人。各代表團團部工作人員按代表團總人數配備(100人以內配備5人,100至200人配備8人,200人以上配備15人)。領隊、教練員和工作人員的報名人數按各單項競賽規程規定執行。
(二)各代表團(隊)食宿由大會統一安排,但應按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伙食費等;提前報到和超編的人員食宿費自理。
(三)各代表團團旗自備,顏色自定,規格為長3米,寬2米。旗桿由大會統一準備。旗面文字統一規定為:「××市(州)」。
(四)各代表團運動隊的服裝必須統一整齊。參加各單項比賽的運動員服裝規格、樣式、顏色、號碼以及有關標識等按各項目單項競賽規程的要求執行。
(五)各代表團須為參賽運動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十五、本競賽規程總則內容由四川省體育局負責解釋
四川省第十二屆運動會
各項目組別、年齡、金牌一覽表
序號
項 目
運 動 員 年 齡 規 定
金牌數
1
田 徑
男、女甲組:1996年—1998年出生
72
男、女乙組:1999年—2000年出生
2
游 泳
男子甲組:1996年—1997年出生
女子甲組:1997年—1998年出生
62
男子乙組:1998年—1999年出生
女子乙組:1999年—2000年出生
男子丙組:2000年—2001年出生
女子丙組:2001年—2002年出生
男子丁組:200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女子丁組:200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
跳 水
男、女甲組:2002年出生
22
男、女乙組:2003年出生
男、女丙組:2004年出生
男、女丁組:20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
體 操
男子甲組:2002年出生
女子甲組:2003年—2004年出生
36
男子乙組:2003年出生
女子乙組:2005年—2006出生
男子丙組:2004年出生
女子丙組:2007年出生
男子丁組:2005年—2006年出生
女子丁組:2008年出生
5
藝術體操
女子甲組:2000年—2001年出生
10
女子乙組:2002年—2003年出生
女子丙組:200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6
舉 重
男、女甲組:1996年—1997年出生
30
男、女乙組:199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7
國際式
摔 跤
男、女甲組:1996年—1997年出生
28
男、女乙組:1998年—1999年出生
8
柔 道
男、女甲組:1996年—1997年出生
26
男、女乙組:1998年—1999年出生
9
拳 擊
男子甲組:1996年—1997年出生
女子甲組:1995年—1996年出生
23
男子乙組:1998年—1999年出生
女子乙組:1997年—1998年出生
10
武術套路
男、女甲組:1997年—1998年出生
16
男、女乙組:199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武術散打
男、女組:1997年—1998年出生
10
11
乒乓球
男、女甲組:1999年—2000年出生
18
男、女乙組:2001年—2002年出生
男、女丙組:200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12
羽毛球
男、女甲組:1998年—1999年出生
16
男、女乙組:2000年—2001年出生
男、女丙組:200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13
網 球
男、女甲組:2000年—2001年出生
15
男、女乙組:2002年—2003年出生
男、女丙組:200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14
籃 球
男、女甲組:1997年—1998年出生
40
男、女乙組:1999年—2000年出生
15
排 球
男、女甲組:1996年—1997年出生
40
男、女乙組:1998年—1999年出生
沙灘排球
男、女甲組:1996年—1997年出生
4
男、女乙組:1998年—1999年出生
16
足 球
男、女甲組:1997年—1998年出生
40
男、女乙組:1999年—2000年出生
17
棒 球
男子: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6
壘 球
女子: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6
18
曲棍球
女子: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10
19
射 擊
男、女甲組:1994年—1995年出生
44
男、女乙組: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0
射 箭
男、女甲組:1996年—1997年出生
16
男、女乙組:199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1
賽 艇
男、女組: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7
22
皮劃艇
男、女組: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19
激流迴旋
男、女組: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
23
跆拳道
男、女甲組:1997年—1998年出生
16
男、女乙組:199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金 牌 總 數
656
❻ 2018年安徽省第十四屆運動會是什麼時間開幕
2018年第十四屆省運會開幕式將於10月16日晚舉行
❼ 關於成都市第十一屆運動會
成都市第十一屆運動會聯席會議於2008年6月20在成都市政府辦公中心召開。各區(市)縣體育局(文體局)局長及聯絡員出席了會議。成都市體育局副局長何榮波、馮曉鍾在會上就賽風賽紀問題提出了要求,強調了市運會運動員資格,各代表團一定要嚴把資格審查關。各項比賽應科學合理的組織安排,明確要求,落實責任,確保安全,同時再次強調了嚴格按照《國務院反興奮劑條例》堅決杜絕使用興奮劑。並傳達到每一個運動員、教練員和工作人員。會上各區(市)縣代表向成都市第十一屆運動會組委會遞交了《成都市第十一屆運動會運動員資格承諾書》。
為增強全民體質,選拔優秀體育後備人才,檢閱我市各區縣開展體育活動的成果,推動我市體育事業的全面發展,定於2008年5至7月舉行成都市第十一屆運動會。本屆運動會的宗旨是:和諧、健康、團結、奮進。
一、主辦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成都市體育局、成都市教育局、雙流縣人民政府。
三、競賽時間:成 年 組:2008年5至6月
青少年組:2008年7月
四、競賽地點:成都地區有條件的體育場館。
五、競賽項目:
(一)成年組
游泳、籃球、足球(男子)、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檯球、門球、保齡球、武術、圍棋、中國象棋、國際象棋、橋牌、拔河、健美操、體育舞蹈、健身秧歌、健身腰鼓、信鴿、電子競技,共21項。
(二)青少年組
田徑、游泳(含跳水)、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藝術體操、武術、射擊、射箭、舉重、柔道、跆拳道、棋類(圍棋、中國象棋、國際象棋)、模型類(航空模型、航海模型、車輛模型、建築模型),共17項。
六、參加單位:
(一)成年組
1、各區(市)縣,市級各部門(局級公司),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各行業系統體協、廠礦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駐蓉部隊、境外駐蓉機構、街道社區均可組團或組隊參賽。
2、成都市各業余體育俱樂部可單獨組隊參賽。
3、本市居民或暫住人口的個人,外企、合資企業中的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外國留學生可憑相關證明以個人名義參加比賽。
(二)青少年組
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青白江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崍市、雙流縣、郫縣、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蒲江縣和高新區。
七、運動員資格:
(一) 成年組
1、參賽運動員須持有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暫住證,年齡在18至60歲(個別運動強度較小的項目可放寬到65歲);
2、經醫療部門檢查證明身體健康,適應參加體育活動者;
3、省、市各優秀運動隊、成都軍區體工隊、職業俱樂部的運動員、教練員、各級業余體校專職教練員均不得參加成年組比賽。
(二)青少年組
1、參賽運動員須持有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正住戶口(身份證)和學籍。2006年1月1日(含當日)以後戶口由外地遷入成都者不能參賽;
2、參賽運動員年齡限199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射擊可放寬到1990年以後)。運動員報名年齡如與市級青少年比賽和注冊等不符時,以年齡最大的一次為准。小年齡組的運動員可參加大年齡組的比賽;
3、參加青少年組比賽的運動員,代表學校所在區(市)縣參加比賽。省、市各優秀運動隊的運動員、成都軍區體工隊、成都體院、市體育運動學校、市重點業余體校(班)適齡學生可代表原輸送學校所在的區(市)縣參加比賽;
4、參加青少年組比賽的運動員,必須進行骨齡檢測(檢測時間另定);
5、參加青少年組比賽的運動員須在2007年12月31日前到市級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或單項運動協會進行注冊登記。在辦理「注冊證」時,須交驗正住戶口(身份證)、骨齡證和正式學籍證的原件;
6、參加青少年組比賽的運動員須連續兩年參加本項目的市級競賽,否則不能參賽(只報名不參賽運動員視為未參賽);
7、參加青少年組比賽的運動員到賽區報到時必須交驗「注冊證」,否則不能參賽;
8、參加青少年組比賽的運動員注冊後不得進行交流;
9、參加青少年組比賽的運動員須經醫療部門檢查證明身體健康、適合參加體育競賽。參賽運動員的健康狀況由各代表團負責。
(三)凡參賽運動員所在區(市)縣或所屬單位不明確時,由各單項競委會協調,如仍難以明確,由市第十一屆運動會運動員資格審查委員會最終確認。
(四)參賽運動員必須是符合各單項競賽規程規定者。成年組、青少年組每個參賽運動員在報到時必須辦理《競賽證》。
(五)各單位必須嚴格審查運動員資格,按要求填寫各項目報名表,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行為的,按市第十一屆運動會運動員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競賽辦法:
(一)各項目比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競賽規則和有關規定。
(二)各項目競賽根據報名人數確定預賽、復賽、決賽的賽次。
(三)集體球類項目及團體項目報名少於4隊時,不予立項。
(四)單項競賽的參賽隊(人)少於4隊(人)或參賽運動員均代表一個單位時,不進行比賽。其中涉及體重級別的項目,由單項競委會在聯席會上協商,可升入上一個級別進行比賽;涉及紀錄項目,在徵得參賽隊(人)同意後只進行成績測驗,不計名次,破紀錄的,按破紀錄得分計入團體總分。
(五)總裁判長、副總裁判長、裁判長、副裁判長、仲裁主任由市體育局委派,裁判員、仲裁委員由各單項競賽委員會聘請。執行裁判員年齡應在65歲以下。
九、參賽辦法:
(一)成年組
1、成年組運動員參賽項目不限。
2、參賽的具體辦法詳見成年組各單項競賽規程。
3、各項目競賽規程由各項目管理中心或各單項運動協會制定。
(二)青少年組
1、青少年組各代表團除必須參加田徑、游泳兩項比賽外,其它項目可根據情況自選;
2、每名運動員只能參加一個項目和一個組別的比賽;
3、各項目競賽規程由各項目管理中心或各單項運動協會制定;
4、各項目組別設置、參賽人數及年齡見單項競賽規程。
(三)報 名:
1、第一次報名時間:2008年1月1日至31日。各參賽單位將擬參賽的項目以書面形式報市體育局市場與競賽管理處(人民中路一段11號,郵編610015,電話:86750842、86742753、86742547)。
2、第二次報名:各參賽單位應認真填寫大會統一印製的報名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於各項目賽前40天分別報市十一屆運動會組委會競賽處和各賽區。逾期不報或填報不清楚的視為棄權。
十、錄取名次與計分辦法:
(一)成年組
1、設成年組代表團總分獎,錄取前十二名。各代表團參賽項目達5個以上的,方可計代表團總分;
2、各單項競賽均錄取前八名,不足八名的隊(人)按實有參賽隊(人)數錄取;
3、設組織獎,按實際參賽代表團的20%評定。(辦法另訂)。
(二) 青少年組
1、籃球、排球、足球項目錄取前十二名,按13、11、10、9、8、7、6、5、4、3、2、1×4計分;其它項目錄取前八名,分別按9、7、6、5、4、3、2、1計分;參賽隊(人)不足錄取名次時,按實有參賽的隊(人)錄取,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計分;
2、籃球、排球、足球金牌×4計算;
3、各區(市)縣輸送到省、市優秀運動隊的運動員代表成都市參加全國以上綜合性運動會,在集體或單項比賽中獲得前三名者,按實際得牌數,計入各代表團;輸送到國家、省、市、解放軍優秀運動隊的運動員,可獲加分獎勵,計入各代表團;凡未列入市十一屆運動會青少年組比賽項目,各區(市)縣輸送到市重點業余體校(班)的運動員,均可獲得加分獎勵,計入各代表團(辦法另訂);
4、破一項市青少年紀錄加3分;破市紀錄、省青少年紀錄加6分;破省紀錄、全國青少年紀錄加9分;破全國紀錄加18分。一人(隊)多次破同項紀錄只按最高分加一次;兩人(隊)或兩人(隊)以上破同一紀錄均加分。破紀錄加分,計入各代表團總分;
5、設「進步獎」(辦法另訂)。
十一、設立「成都市第十一屆運動會運動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各項目設立「單項競賽委員會」,各競委會下設「仲裁委員會」。
十二、各代表團、隊開展《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活動。各賽區開展「最佳賽區」評選活動(辦法另訂)。
十三、在閉幕式上頒發下列獎項:
1、頒發成年組代表團「總分獎」、「組織獎」;
2、頒發青少年組代表團團體總分前八名。(計算方法:按所有參賽項目的名次得分、破紀錄加分、輸送加分的累計總和,高者名次列前;總分相等,名次並列,無下一名次);
3、頒發青少年組代表團金牌總數前八名。(計算方法:按所有參賽項目中獲得金牌的總和多少排列,金牌總數多者名次列前;如金牌數相等,銀牌數多者名次列前;銀牌數再相等,銅牌數多者名次列前;金、銀、銅牌總數均相等時,名次並列,無下一名次);
4、頒發青少年組代表團「進步獎」;
5、頒發「體育道德風尚獎」。
十四、各代表團、代表隊自備團(隊)旗,顏色自定,旗上可有本代表團(隊)的徽記,其規格為團(隊)旗長3米、寬2米。
十五、經費:各代表團、代表隊及個人參賽所需經費自理。競賽組織經費由大會適當補助。
十六、本屆運動會允許各代表團、代表隊使用企業、產品冠名權。各賽區冠名權按大會有關規定執行。
十七、本規程總則和各單項競賽規程解釋權屬主辦單位。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❽ 成都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籃球青少年組第三名是誰
武侯區男子來籃球代表隊在市運會源中獲得第三名。
2016年7月10日由成都市政府、市體育局、市教育局、是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青白江區人民政府舉辦的第十三屆市運會「四川廣電網路杯」(成年組、青年組)籃球比賽在青白江區體育中心圓滿落幕。經過5天,181場比賽的激烈角逐,共有來自全市各區(市)縣57支代表隊、700餘名運動員在這里交流球技、增進友誼。
❾ 求第十四屆全國中小學生運動會排球秩序冊,人員名單,急!
正 田徑運動會的整個比賽,是根據大會秩序冊的安排順序來進行的。因此,田徑運動... 主席團名單,組織委員會名單,競賽規程,開幕式、閉幕式程序,裁判人員名單,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