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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隊12全國運動會

發布時間:2021-02-19 05:30:33

A. 第十一屆全國中學生運動會排球比賽前幾名能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襲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一)參加世界青年錦標賽、亞洲青年錦標賽(授予運動健將以外)的運動員;

(二)世界少年錦標賽前八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0名運動員;

(三)亞洲少年錦標賽前六名,授予參加比賽的6名運動員;

(四)全國運動會獲得決賽權的各隊(授予運動健將以外的)運動員;

(五)全國排球聯賽(上場時間累計不少於50%):第一至四名授予運動健將外的其他運動員,第五至八名每隊不超過9名,第九至十二名每隊不超過7名;全國排球聯賽第十三名(含)以後(上場時間累計不少於50%):每隊不超過5名運動員;

(六)全國排球錦標賽(上場時間累計不少於50%):第一至四名授予運動健將外其他運動員,第五至八名每隊不超過9名,第九至十二名每隊不超過7名運動員;

(七)全國排球青年錦標賽、青年聯賽(上場時間累計不少於50%):第一至三名每隊不超過8名,第四至八名每隊不超過5名;

B. 天津女排的隊員全運會後現在干什麼了

與魏秋月、殷娜、張曉婷等老將不同,天津女排自由人王茜在全運會之前並沒有透露自己要退役的消息,她選擇在全運會結束之後悄然離開賽場。
第十三屆全運會女排成年組決賽階段於8月28日戰罷,王茜也和隊友們一樣進入到假期中。「假期可以好好放鬆一下,我也在學習英語和電腦,這么多年跟著全隊訓練和比賽,一直是圍著排球轉,現在也想給自己 『充充電』。我還嘗試著開始做飯,現在做得還不太好,但是還是希望盡一份孝心。特別是對媽媽,我和爸爸之前常年在外征戰,媽媽都是一個人承擔家庭事務,生病了都是自己一個人去醫院,也不對我和爸爸說,作為女兒真是虧欠她太多了。現在媽媽平時白天還要上班,所以我就做做飯,晚上陪她聊聊天,感覺很幸福。」王茜說。
王茜回顧自己的排球生涯直言沒有遺憾,「我覺得自己很幸運,能夠進入天津女排這個光榮的集體,也遇到了很多好教練、好隊友。我跟隨天津女排取得過7次中國女排聯賽冠軍和2次全運會冠軍,也進入國家隊參加過亞洲杯賽和亞運會,很感謝各級領導、教練、球迷和身邊每一個人對我的幫助與支持,我的排球生涯沒有遺憾。」至於做出退役的決定,王茜說:「其實全運會之前就想過,但是還是想著先打好全運會。2015年那次受傷(左膝前十字韌帶斷裂)雖然進行了手術,但是對我的影響還是挺大的。不過隨後一年的術後康復期,各級領導、教練和隊友還是一直在關心我、鼓勵我,也是這份動力幫助我又回到了賽場,可以為天津女排再盡一份力。如今傷病是一方面,自己的年齡也快29歲了,體能和力量確實無法再達到一名優秀運動員的標准了,所以考慮再三還是決定退役。」
天津女排於9月18日重新集結開練,老將陳麗怡回歸隊中。作為多年的老朋友,王茜自然收到了陳麗怡的召喚,「這么多年在一起,陳麗怡一直是我的室友,接到回隊通知的第一時間她就問我是否會再堅持,不過我還是決定退役了。盡管如此,我們的姐妹情誼是永遠不會變的,希望她遠離傷病,各方面都能越來越好,也希望她能起到傳幫帶的作用,帶領小隊員們重鑄天津女排的輝煌。」
王寶泉升任天津排球總教練,王茜自然也為爸爸感到開心,「爸爸一直專注排球事業,作為女兒自然是要祝賀他、支持他,不過同時更希望爸爸保持身體健康。之前多年執教,他承受的壓力非常大,之後我也會時常提醒他注意自己的身體。」
天津男籃隊員張智涵與王茜早在2013年全運會後就領取了結婚證,如今結束排球生涯,王茜也將迎來嶄新的人生階段,「同樣是運動員出身,我能理解老公也會面臨很多困難,現在他正隨天津男籃備戰馬上到來的聯賽,而作為老婆,我自然會全心全意地支持他。我也做好了准備,明年要寶寶。」

C. 第12屆全運會包括幾個大項包括夏季和冬季

第十二屆運動會於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9月12日在遼寧省沈陽市舉行,共設31個大項、40個分項、350個小項。回答

31個大項、40個分項如下(括弧內為分項):
游泳(跳水、水球、花樣游泳)、射箭、田徑、羽毛球、棒球、籃球、拳擊、皮劃艇(激流迴旋)、自行車、馬術、擊劍、足球、高爾夫球、體操(藝術體操、蹦床)、手球、曲棍球、柔道、現代五項、賽艇、橄欖球、帆船(帆板)、射擊、壘球、乒乓球、跆拳道、網球、鐵人三項、排球(沙灘排球)、舉重、國際式摔跤、武術(套路、散打)。

D. 遼寧女排在國內賽場奪得過哪幾次冠軍包括全運會聯賽等。

遼來寧女排:在我國自女子排球界里是一支老牌勁旅。建隊五十多年來,數次獲得全國運動會及全國聯賽冠軍,並為國家隊輸送了以奧運會冠軍為代表的姜英、張越紅、劉亞男、楊昊等一大批優秀的運動員。2005-2006賽季獲得全國女排聯賽冠軍。

主要戰績:
2000-2001賽季全國女排聯賽季軍
2002-2003賽季全國女排聯賽季軍
2003-2004賽季全國女排聯賽季軍
2005-2006賽季全國女排聯賽冠軍
2006-2007賽季全國女排聯賽亞軍
2009年第十一屆全運會亞軍
2010年全國女排錦標賽第八名
2010-2011賽季全國女排聯賽第八名
2011年361°全國女排大獎賽開化賽區亞軍
2011-2012賽季全國女排聯賽第六名
2013年第十二屆全運會亞軍

E. 中國排球隊的獲獎情況

1962年第 5屆男子世界排球錦標賽中,李宗佣被評為「優秀運動員」。
1962年第 4屆女子世界排回球錦標賽中,曹其緯被評答為「優秀運動員」。
1977年11月第 2屆世界盃女子排球賽中,曹慧英獲得「敢斗」、「攔網」和「優秀運動員」 3個獎杯。 1979年9月第4屆全國運動會上, 張蓉芳被評為「最佳扣手」。
1979年第2屆亞洲女子排球錦標賽中,周曉蘭獲「最佳表現獎」。
1979年第 2屆亞洲男子排球錦標賽中,汪嘉偉被評為「最佳運動員」;徐真被評為「最佳發球手」;陳剛被評為「最佳攔網手」;胡進、沈富麟、曹平被評為「優秀運動員」。
1981年世界盃賽亞洲預選賽中,汪嘉偉被評為男子「最佳運動員」;郎平、孫晉芳、周曉蘭被評為女子「最佳運動員」。
1981年第 3屆世界盃女子排球賽中,孫晉芳獲「最佳運動員」、「優秀運動員」和「二傳」獎;郎平獲「優秀運動員」獎。

F.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運動會的規程總則

(一)經縣級以上醫務部門檢查證明身體健康。
(二)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並自願簽署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承諾書。
(三)符合各項目競賽規程和競賽規則的有關規定。
(四)運動員注冊規定按照《關於印發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運動員代表資格有關規定的通知》(體競字[2010]6號)規定執行。
(五)同一名領隊、教練員等官員只能代表一個代表團進行報名。
(六)特殊規定
1、不參加國家指派的出訪任務或備戰2012倫敦奧運會集訓任務的運動員,國家體育總局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取消其參加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的資格。
2、國家體育總局將對運動員注冊等參賽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凡經查實有違反規定者,除取消運動員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的參賽資格和比賽成績(2人或2人以上項目取消全隊比賽成績)外,還將依據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參賽代表團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責任書及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對運動員及相關單位進行處罰。 凡在全運會決賽報名之後,各項目比賽開始之前查實有運動員違反注冊等參賽資格規定的,除取消該運動員的參賽資格外,還將依據該項目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最新競賽規則以及其它相關規定,重新確定競賽編排方案並進行比賽;凡在各項目比賽開始之後,但在比賽全部結束之前查實有運動員違反注冊等參賽資格規定的,除取消運動員的參賽資格和比賽成績外,已進行比賽的其他運動員成績及競賽編排不變;凡在各項目比賽全部結束之後查實有運動員違反注冊等參賽資格規定的,除取消運動員的參賽資格和比賽成績外,其他運動員所獲名次依次遞補。 (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省的運動員資格另定。 (一)各代表團報名人數和各項目參加決賽階段的人數按照各項目競賽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二)遼寧省可以不參加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橄欖球項目的預賽,直接參加決賽階段的比賽。
(三)各項目參加決賽階段的運動員須通過預賽選拔確定;凡因特殊情況無法參加預賽的運動員,經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後,運動員可以直接參加決賽階段的比賽。
(四)代表團團部工作人員(含團長、副團長)數量按照《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代表團團部正編人員人數規定》(附件2)執行。代表團超編人員數量規定及收費標准另行通知。 另外,各代表團可根據工作需要另增設副團長1-3人,不佔代表團團部工作人員名額,但相關費用須按照代表團超編人員標准全部自理。 (一)執行由國際各單項體育組織或全國各單項體育協會審定的各項目最新競賽規則。
(二)在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決賽中,除部分有紀錄項目按照規則規定比賽名次可以並列,或經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可以並列的項目外,其它項目須排出名次,不得並列。
(三)按照各項目競賽規程規定進行預賽,並按各項目競賽規程規定的錄取標准或錄取名額參加決賽。
(四)預賽的裁判員和仲裁委員由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根據競賽規程、規則的規定自行確定,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決賽的裁判員和仲裁委員由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提出建議名單,報國家體育總局統一審定。
興奮劑和性別檢查
(一)興奮劑檢查和處罰按照國家體育總局、中國奧委會反興奮劑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性別檢查將根據國際組織有關規定,按照必需和必要的原則進行。已經獲得國際奧委會、國際體育單項聯合會或國內各單項運動協會認可的女性證明書的運動員,可予以免檢。
獎勵和計分辦法
(一)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橄欖球項目獎勵前12名,但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曲棍球項目分別錄取各8個隊參加決賽,棒球、壘球、水球、橄欖球項目分別錄取各6個隊參加決賽。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曲棍球項目的第9名至12名和棒球、壘球、水球、橄欖球項目的第7名至12名須在各項目預賽階段排定。具體辦法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各項目競賽規程規定執行。如果參加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橄欖球項目預賽的運動隊數量不足12個隊的,按照實際參賽隊數量獎勵;其它項目有8名以上(含8名)運動員(隊)參加決賽的,獎勵前8名;5名至7名的,獎勵前3名;4名以下(含4名)的不進行比賽。
(二)各項目獲得比賽前3名的,分別頒發金、銀、銅牌;獲得獎勵名次者分別頒發獎勵證書。
(三)對於獲得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項目第1至第3名的運動隊,分別按照3枚金牌、2枚金牌、1枚金牌進行統計;獲得第4至第6名的運動隊,分別按照3枚銀牌、2枚銀牌、1枚銀牌進行統計;獲得第7至第9名的運動隊,分別按照3枚銅牌、2枚銅牌、1枚銅牌進行統計。獲得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橄欖球等前3名的運動隊,分別按照2枚金牌、2枚銀牌、2枚銅牌進行統計。獲得其它項目前3名的,分別按照1枚金牌、1枚銀牌、1枚銅牌進行統計。
(四)獲得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項目,前12名的運動隊,分別按照39分、33分、30分、27分、24分、21分、18分、15分、12分、9分、6分、3分進行統計;獲得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橄欖球項目,前12名的運動隊,分別按照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進行統計;獲得其它項目前8名的,分別按照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進行統計。不足錄取名額的計分,按照各項目相應名次的分值進行統計。
(五)並列名次的計分辦法: 比賽名次並列時,將名次並列的下一個(或幾個)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與獲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後的平均數,作為並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果第8名並列,則按照第8名的分值分別進行統計。
(六)運動員在第30屆夏季奧運會和第21屆冬季奧運會上獲得前8名成績,分別計入運動員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注冊單位的獎牌數和總分數內。
統計辦法為:
1、單人項目:每獲得1枚金(銀、銅)牌,分別按照2枚金(銀、銅)牌進行統計,每獲得一個名次,分別按照所獲名次相應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進行統計。
2、兩人和兩人以上項目(足球、籃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水球、冰球項目除外):每獲得1枚金(銀、銅)牌,每人分別按照1枚金(銀、銅)牌進行統計,每獲得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所獲名次的相應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進行統計。如同一單位在同一比賽小項上有兩名或兩名以上運動員,則只能按照2枚金(銀、銅)牌和所獲名次相應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進行統計。
3、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曲棍球、水球、冰球項目:每獲得1枚金(銀、銅)牌,如同一單位在同一比賽小項上有4名或4名以上運動員,則只能按照4枚金(銀、銅)牌和所獲名次相應分值的4倍分值(52分、44分、40分、36分、32分、28分、24分、20分)進行統計。
(七)實行兩次計分的解放軍運動員在第30屆夏季奧運會和第21屆冬季奧運會上獲得前8名成績,在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上按照兩次計分辦法進行統計。
具體辦法為:
1、單人項目:每獲得1枚金(銀、銅)牌,分別按照2枚金(銀、銅)牌統計給解放軍和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每獲得一個名次,分別按照所獲名次相應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統計給解放軍和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
2、每獲得1枚金(銀、銅)牌,每人分別按照1枚金(銀、銅)牌統計給解放軍和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每獲得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所獲名次相應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統計給解放軍和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如同一單位在同一比賽小項上有兩名或兩名以上運動員,則只能按照2枚金(銀、銅)牌和所獲名次相應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統計給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
3、每獲得1枚金(銀、銅)牌,每獲得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所獲名次的相應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統計給解放軍和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如同一單位在同一比賽小項上有4名或4名以上運動員,則只能按照4枚金(銀、銅)牌和所獲名次相應分值的4倍分值(52分、44分、40分、36分、32分、28分、24分、20分)分別統計給解放軍和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
(八)運動員在第30屆夏季奧運會和第21屆冬季奧運會上每創造一項奧運會項目世界紀錄,增加1枚金牌和13分計入運動員注冊單位的獎牌數和總分數內。參賽運動員中有實行奧運會聯合培養的,只統計給運動員注冊單位。 實行兩次計分的解放軍運動員在第30屆夏季奧運會和第21屆冬季奧運會上每創造一項奧運會項目世界紀錄,分別計入解放軍和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各1枚金牌和13分。
具體辦法為:
在奧運會設置的正式比賽項目(小項)決定名次的決賽中(不含預賽、復賽、資格賽等),如果創造了本項目最新世界紀錄的:
1、有運動員參賽的注冊單位,每個單位按1枚金牌和13分進行統計;
2、一個注冊單位無論有幾名運動員參賽,均按1枚金牌和13分進行統計;
3、參賽運動員中有實行兩次計分解放軍運動員的,則解放軍和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分別按1枚金牌和13分進行統計。
(九)兩個單位之間簽署聯合培養協議的運動員在第30屆夏季奧運會上所獲成績,雙方以協議計分方式,即按照運動員奧運會所獲成績的50%分別計入運動員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注冊單位和聯合培養單位的獎牌數和總分數內。具體要求如下:
1、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曲棍球、水球、乒乓球、羽毛球項目的運動員不能簽署第30屆夏季奧運會聯合培養協議。
2、同一個單位在同一個項目上最多隻能與另外兩個單位簽署第30屆夏季奧運會聯合培養運動員協議;同一單位在同一個項目同一名運動員上只能與另外一個單位簽署第30屆夏季奧運會聯合培養運動員協議。
3、在第30屆夏季奧運會上,運動員在田徑、游泳項目上獲得前8名成績,在其它項目上獲得前3名成績才能以協議計分方式進行統計。
(十)運動員在2012年第十二屆全國冬季運動會16個小項上獲得的前8名成績,將計入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相關單位獎牌數和總分數內。具體按照《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和第十二屆全國冬季運動會部分比賽項目成績計入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相關代表團實施辦法的通知》(體競字[2010]176號)規定執行。
(十一)解放軍代表團兩次計分排名辦法 1、第一次排名:解放軍代表團與各代表團共同排名,決定解放軍代表團的名次,但不公布。 2、第二次排名:將解放軍代表團兩次計分運動員所獲得的獎牌和分數分別計入運動員原輸送單位後,各代表團(不含解放軍)進行重新排名。 3、正式公布各代表團第二次排名成績,但解放軍代表團按照第一次排名名次公布,與相同名次的代表團名次並列。
兩次計分具體統計辦法
(1)單人項目:每獲得1枚金(銀、銅)牌,按照1枚金(銀、銅)牌統計給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每獲得一個名次,按照所獲名次相應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統計給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
(2)兩人項目:每獲得1枚金(銀、銅)牌,每人分別按照0.5枚金(銀、銅)牌統計給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每獲得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所獲名次相應分值的50%(6.5分、5.5分、5分、4.5分、4分、3.5分、3分、2.5分)統計給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
(3)兩人以上項目(足球、籃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橄欖球項目除外):只計分數,不計獎牌。如同一輸送單位在同一比賽小項上有兩名或兩名以上運動員,則只能按照所獲名次相應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統計給該單位。
(4)足球、籃球、排球項目:只計分數,不計獎牌。每獲得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所獲名次相應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統計給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如同一輸送單位在同一比賽小項上有三名或三名以上運動員,則只能按照所獲名次相應分值的3倍分值(39分、33分、30分、27分、24分、21分、18分、15分、12分、9分、6分、3分)統計給該單位。
(5)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橄欖球項目:與足球、籃球、排球項目統計分值一樣。如同一輸送單位在同一比賽小項上有兩名或兩名以上運動員,則只能按照所獲名次相應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統計給該單位。
(6)在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拳擊、擊劍、柔道、跆拳道、國際式摔跤、武術散打項目比賽中,如果實行兩次計分的解放軍運動員與兩次計分運動員輸送單位的運動員在冠亞軍決賽中相遇,則解放軍的運動員不實行兩次計分的辦法。
(十二)設創超世界紀錄獎,辦法另定。
(十三)設體育道德風尚獎,辦法另定。 (一)各參加單位須於2012年10月31日前將《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參加項目報項表》(附件3)上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集體球類項目一經報名確定,原則上不得更改和調整。無故退出的,將取消代表團參加評選體育道德風尚獎的資格。
(二)預賽報名:原則上在各項目賽前30天進行,具體按照各項目競賽規程規定執行。
(三)決賽報名:對決賽運動員名單和具體項目進行確認,同時報代表團、運動隊官員名單和有關信息。原則上在開幕前30天進行,具體時間和規定另行通知。各項目決賽報名截止後,原則上不得變更(各項目競賽規程和規則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四)各代表團團部工作人員報到時間另定;各項目運動隊原則上在本項目比賽開始前3天報到,比賽結束後1天離會。期間組委會將負擔各代表團編內人員的住宿、市內交通等有關費用,但各代表團須按照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伙食費等;如個別項目在競賽規程中明確運動隊可以提前報到的,按具體規定執行,但提前報到的所有費用全部自理。
(五)裁判員及仲裁委員原則上在本項目比賽開始前4天報到,比賽結束後1天離會;如個別項目由於特殊情況,需要提前報到的,經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後另行通知。期間組委會須提供裁判員及仲裁委員工作裝備,並負擔食宿費、差旅費、市內交通費、酬金等相關費用。
十一、代表團團旗: 各代表團自備,顏色自定,規格為2×3米。代表團團旗除標明規程規定的代表團名稱外,不得出現其它標志。
十二、比賽服裝要求按照各項目競賽規程、規則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的項目設置、運動員資格、競賽辦法、計分辦法等相關政策,在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將會按照奧運會的調整變化,以及國家體育總局對全運會總體發展改革的需求而作出相應的調整和改變。如進行調整,屆時將會提前予以公布。
十四、此前頒布的有關規定與本競賽規程總則不一致的,按本競賽規程總則執行,具體內容由國家體育總局負責解釋。

G. 十二屆全運會獎牌獎金是多少

全運會由於涉及到協議單位和解放軍隊雙重計分的問題,在獎勵和計分方法上十分復雜,以下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中摘取相關內容進行說明:

獎勵和計分辦法:

(一)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項目獎勵前12名,如果參加決賽的隊數不足12個隊的,按照實際參賽隊數獎勵;其它項目有11名(含11名)以上運動員(隊)參加的,獎勵 8名; 8名至10名的,獎勵 6名;5名至7名的,獎勵3名; 3名至4名的,獎勵 1名;2名(含2名)以下的,不進行比賽。

(二)各項目獲得比賽前 3名的,分別頒發金、銀、銅牌;獲得獎勵名次者分別頒發證書。

(三)足球(男子20歲以下組、女子成年組)、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項目獲得前 3名的隊,分別按 2枚金(銀、銅)牌進行統計;足球項目(男子16歲以下組、女子18歲以下組)獲得前 3名的隊,分別按 2枚金牌、1枚金牌、0.5枚金牌進行統計。

(四)獲得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項目前12名的,分別按26、22、20、18、16、14、12、10、8、6、4、2分進行統計;獲得其它項目前 8名的,分別按13、11、10、9、8、7、6、5 分進行統計。不足錄取名額的計分,按各項目相應名次的分值進行統計。

(五)並列名次的計分辦法:

比賽名次並列時,將名次並列的下一個(或幾個)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與獲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後的平均數,作為並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果第8名並列,則繼續按照上述原則進行統計。

(六)運動員在第29屆夏季奧運會和第20屆冬季奧運會上獲得前8名成績,將分別計入運動員注冊的代表團獎牌總數和總分內。統計辦法為:

單人項目:每獲1枚金(銀、銅)牌,按照2枚金(銀、銅)牌進行統計;每獲一個名次,分別按照26、22、20、18、16、14、12、10分進行統計。

兩人項目:每獲1枚金(銀、銅)牌,每人按照1枚金(銀、銅)牌進行統計;每獲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13、11、10、9、8、7、6、5分進行統計。

兩人以上項目(足球、籃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項目除外):每獲1枚金(銀、銅)牌,每人按照1枚金(銀、銅)牌進行統計;每獲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13、11、10、9、8、7、6、5分進行統計。如同一代表團在同一比賽項目中有兩名或兩名以上運動員,則該代表團只按照2枚金(銀、銅)牌和26、22、20、18、16、14、12、10分進行統計。

足球、籃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項目:每獲1枚金(銀、銅)牌,每人按照1枚金(銀、銅)牌進行統計;每獲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13、11、10、9、8、7、6、5分進行統計。

(七)實行兩次計分的解放軍運動員在第29屆夏季奧運會和第20屆冬季奧運會上獲得前8名成績,在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上按照兩次計分辦法進行統計。具體統計辦法為:

單人項目:每獲1枚金(銀、銅)牌,按照2枚金(銀、銅)牌統計給運動員原輸送單位;每獲一個名次,分別按照26、22、20、18、16、14、12、10分統計給運動員原輸送單位。

兩人以上(含兩人)項目:每獲1枚金(銀、銅)牌,每人按照1枚金(銀、銅)牌統計給運動員原輸送單位;每獲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13、11、10、9、8、7、6、5分統計給運動員原輸送單位。如同一輸送單位在同一比賽項目中有兩名或兩名以上運動員,則該輸送單位只按照2枚金(銀、銅)牌和26、22、20、18、16、14、12、10分進行統計。

(八)運動員在第29屆夏季奧運會上每創造一項奧運會項目世界紀錄,增加 1枚金牌和13分計入運動員注冊的代表團獎牌總數和總分內。

實行兩次計分的解放軍運動員在第29屆夏季奧運會上每創造一項奧運會項目世界紀錄,增加 1枚金牌和13分計入運動員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兩次計分代表團獎牌總數和總分內。

具體加分加牌辦法為:在奧運會設置的比賽項目(小項)決定名次的決賽(不含預賽、復賽、資格賽等)中,運動員所獲名次的最好成績超過本項目決賽前的最新世界紀錄,則按 1枚金牌和13分進行統計。

(九)解放軍代表團兩次計分排名辦法

1、第一次排名:解放軍代表團與各代表團共同排名,決定解放軍代表團的名次,但不公布。

2、第二次排名:將解放軍代表團兩次計分運動員所獲得的獎牌和分數分別計入運動員原輸送單位後,各代表團(不含解放軍)進行重新排名。

3、正式公布各代表團第二次排名成績,但解放軍代表團按照第一次排名名次公布,與相同名次的代表團名次並列。

(十)兩次計分具體統計辦法

1、單人項目:每獲1枚金(銀、銅)牌,按照1枚金(銀、銅)牌統計給運動員原輸送單位;每獲一個名次,分別按照13、11、10、9、8、7、6、5分統計給運動員原輸送單位。

2、兩人項目:每獲1枚金(銀、銅)牌,每人按照0.5枚金(銀、銅)牌統計給運動員原輸送單位;每獲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6.5、5.5、5、4.5、4、3.5、3、2.5分統計給運動員原輸送單位。

3、兩人以上項目(足球、籃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項目除外):只計分數,不計獎牌。每獲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6.5、5.5、5、4.5、4、3.5、3、2.5分統計給運動員原輸送單位。如一個輸送單位在同一比賽項目中有兩名或兩名以上運動員,則計入該輸送單位的分數最多不得超過所獲名次的滿分。

4、足球、籃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水球項目:只計分數,不計獎牌。每獲一個名次,每人分別按照13、11、10、9、8、7、6、5、4、3、2、1分統計給運動員原輸送單位。如一個輸送單位在同一比賽項目中有兩名或兩名以上運動員,則計入該輸送單位的分數最多不得超過所獲名次的滿分。

5、在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拳擊、擊劍、柔道、跆拳道、國際式摔跤、武術散打項目比賽中,如果實行兩次計分的解放軍運動員與原輸送單位的運動員在冠亞軍決賽中相遇,則解放軍的運動員將不實行兩次計分的辦法。

(十一)第八屆全國運動會上已經與重慶市實行兩次計分的56名四川省運動員(體訓競綜字[1997]37號),無論是注冊在四川省,還是注冊在重慶市,只要在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單人項目(不含2人或2人以上項目)上取得成績,就繼續實行兩次計分。上述運動員如果在第29屆奧運會上獲得前8名成績或創造了奧運會項目世界紀錄,在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上也按照兩次計分辦法進行統計。

H. 2020全運會在中國哪個城市舉辦

2020年沒有全運會,下一屆全運會是2021年,在陝西舉辦。

全國運動會是中國國內水平最高,規模最大的綜合性運動會。全運會的比賽項目除武術外基本與奧運會相同,其原意是為國家的奧運戰略鍛煉新人、選拔人才。全運會每四年舉辦一次,一般在奧運會年前後舉行。前九屆全運會由北京、上海、廣東三地輪流舉辦。

往屆舉辦時間與地點:

第一屆 北京市 1959年 1959年09月13日——1959年10月03日

第二屆 北京市 1965年 1965年09月12日——1965年09月28日

第三屆 北京市 1975年 1975年09月12日——1975年09月28日

第四屆 北京市 1979年 1979年09月15日——1979年09月30日

第五屆 上海市 1983年 1983年09月18日——1983年10月01日

第六屆 廣東省 1987年 1987年11月20日——1987年12月05日

第七屆 北京市 1993年 1993年09月04日——1993年09月15日

第八屆 上海市 1997年 1997年10月12日——1997年10月24日

第九屆 廣東省 2001年 2001年11月11日——2001年11月25日

第十屆 江蘇省 2005年 2005年10月12日——2005年10月23日

第十一屆 山東省 2009年 2009年10月16日——2009年10月28日

第十二屆 遼寧省 2013年 2013年08月31日——2013年09月12日

第十三屆 天津市 2017年 2017年08月27日——2017年09月08日

(8)排球隊12全國運動會擴展閱讀:

往屆舉辦的項目:

第一屆

新中國第一屆全運會1959年09月13日~1959年10月03日在北京市舉行,參賽的有各省、市、自治區、中國人民解放軍等29個單位10658人。共設36個比賽項目和6個表演項目。

比賽項目: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網球、羽毛球、手球、棒球、女子壘球、水球、馬球、田徑、公路自行車、體操、技巧運動、舉重、游泳、跳水、賽艇、武術、中國式摔跤、射箭、中國象棋、圍棋、賽馬、障礙賽馬、射擊、摩托車越野。

摩托車環行公路、無線電收發報、航海多項、航海模型、滑翔、飛機跳傘、傘塔跳傘、航空模型共36項。

表演項目:賽車場自行車、擊劍、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國際象棋、水上摩托艇共6項。

第二屆

第二屆全運會1965年9月11日--9月28日在北京市舉行。開幕式上,1.6萬多人表演了大型團體操《革命贊歌》。共有5014人參賽。

比賽項目: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網球、羽毛球、水球、田徑、自行車、體操、舉重、擊劍、游泳、跳水、摔跤、射箭、射擊、摩托車、無線電收發報、飛機跳傘、航空模型、航海模型22項。

表演項目:武術共1項。

第三屆

第三屆全運會1975年9月12日--9月28日在北京市舉行,有包括台灣省在內的31個代表隊共12497名運動員參加,比賽項目成年組設28項,少年組設8項,另有6項表演項目。

比賽項目: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棒球、女子壘球、手球、田徑、體操、技巧、游泳、跳水、水球、劃船(包括賽艇、皮艇、劃艇)、舉重、射擊、射箭、擊劍、武術、自行車(包括公路自行車和賽車場自行車)。

中國式摔跤、棋類(包括圍棋、中國象棋和國際象棋)、冰球、速度滑冰、花樣滑冰、滑雪。

表演項目:馬術、鞦韆、跳板、民族摔跤、飛機跳傘、航空模型、航海模型、水上摩托挺、摩托車和幼兒體育。

第四屆

第四屆全運會1979年9月15日--9月30日在北京市舉行。有包括台灣省在內的31個代表隊共15189名運動員參加,成年組比賽項目有34項,少年組有2項。

比賽項目: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手球、棒球、女子壘球、田徑、體操、技巧、舉重、游泳、跳水、水球、劃船(賽艇、皮艇、劃艇)、武術、射箭、棋類(中國象棋、圍棋、國際象棋)、擊劍、自行車(公路、賽場)。

摔跤(中國式、自由式、古典式)、速度滑冰、花樣滑冰、冰球、滑雪、射擊、摩托車、跳傘、航空模型、航海模型、摩托艇和潛水共34項。

表演項目:團體操。

第五屆

第五屆全運會1983年9月18日--10月1日在上海市舉行,比賽項目有25項,表演項目1項,31個代表隊的8943名運動員參賽。

比賽項目: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手球、曲棍球、田徑、體操、藝術體操、舉重、游泳、跳水、水球、帆船、帆板、射箭、射擊、擊劍、自行車、摔跤、柔道、武術表演、賽艇、皮劃艇。其中藝術體操、柔道、帆板、曲棍球是新增比賽項目。

表演項目:武術。

第六屆

第六屆全運會1987年11月20日--12月5日在廣東省舉行,這是我國歷史上上規模最大的一次體壇盛會,共有37個代表隊7228名運動員參加決賽,設44項比賽項目。

比賽項目: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網球、羽毛球、手球、曲棍球、女子壘球、棒球、田徑、游泳、跳水、水球、花樣游泳、舉重、體操、藝術體操、擊劍、柔道、國際式摔跤、中國式摔跤、技巧、圍棋、中國象棋國際象棋、馬術。

現代五項、武術、射擊、射箭、賽艇、皮劃艇、帆船、帆板、蹼泳、航海模型、航空模型、自行車、滑水、摩托艇、摩托車越野、無線電測向、跳傘。

表演項目:高爾夫球、保齡球、橋牌。

第七屆

第七屆全運會由北京市承辦,秦皇島市和四川省協辦。北京賽區的比賽於1993年09月04日至09月10日舉行。

除參加前期若干項目比賽和成都賽區項目比賽的運動員外,北京主賽區共有包括解放軍和行業體協在內的45個代表團的4228名運動員、1200名教練員參加,加上各代表團團部人員等,總數達7551人。

比賽項目:田徑、游泳、體操、藝術體操、舉重、擊劍、柔道、國際式摔跤、拳擊、現代五項、馬術、中國式摔跤、圍棋、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自行車、航海模型、無線電測向、跳傘、足球、籃球、乒乓球、網球、手球、曲棍球、女子壘球(北京)。

跳水、水球、花樣游泳、技巧、射擊、射箭、賽艇、皮劃艇、蹼泳、滑水、航空模型、排球、羽毛球、棒球、武術(四川);帆船和帆板(秦皇島)。

表演項目:無表演項目。

第八屆

第八屆全運會1997年10月12日--10月24日在上海市舉行。

比賽項目:足球、籃球、排球(含沙灘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手球、曲棍球、棒壘球、田徑、游泳(含跳水、水球、花樣游泳)、體操(含藝術體操)。

舉重、射擊、射箭、擊劍、柔道、摔跤、拳擊、自行車、賽艇、皮劃艇、帆船(含帆板)、現代五項、馬術、速度滑冰、短道速度滑冰、武術28個大項319個小項。

表演項目:無表演項目。

第九屆

第九屆全運會2001年11月11日--2001年11月25日在廣東省舉行。

比賽項目:田徑、游泳、體操、藝術體操、舉重、擊劍、柔道、國際式摔跤、拳擊、現代五項、馬術、中國式摔跤、圍棋、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自行車、足球、籃球。

乒乓球、網球、手球、曲棍球、女子壘球,跳水、水球、花樣游泳、技巧、射擊、射箭、賽艇、皮劃艇、排球、羽毛球、棒球、武術、帆船、速度滑冰、短道速滑和花樣滑冰。

表演項目:無表演項目。

第十屆

第十屆全運會於2005年10月12日--2005年10月23日在江蘇省舉行。

比賽項目:賽艇、散打、帆船、馬術、舉重、射箭、擊劍、水球、壘球、棒球、排球、手球、游泳、田徑、帆板、柔道、體操、滑冰、跳水、籃球、拳擊、曲棍球、足球、羽毛球、射擊。

表演項目:無表演項目

第十一屆

第十一屆全運會於2009年10月16日--2009年10月28日在山東省舉行。代表團共有41個省市及體育協會。

比賽項目:田徑、射箭、擊劍、游泳、賽艇、皮劃艇、羽毛球、籃球、拳擊、馬術、足球、體操、手球、帆板、柔道、網球、排球、舉重、摔跤、射擊、曲棍球、棒球、壘球、滑冰。

第十二屆

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於2013年08月31日-09月12日在遼寧省舉行。本屆全運會主賽區設在沈陽市,遼寧省其他13個地市均設有分賽區,共有自各省(市、區)、解放軍、行業體協的33支代表隊9000多名運動員參加。設31個大項、40個分項、350個小項。

競賽項目:游泳(跳水、水球、花樣游泳)、射箭、田徑、羽毛球、棒球、籃球、拳擊、皮劃艇(激流迴旋)、自行車、馬術、擊劍、足球、高爾夫球、體操(藝術體操、蹦床)、手球。

曲棍球、柔道、現代五項、賽艇、橄欖球、帆船(帆板)、射擊、壘球、乒乓球、跆拳道、網球、鐵人三項、排球(沙灘排球)、舉重、國際式摔跤、武術(套路、散打)。

第十三屆

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將於2017年在天津市舉行。天津在2011年08月16日成功取得第十三屆全運會的主辦權,中央政府取消北京、上海和廣東三地壟斷舉辦權後,繼江蘇、山東與遼寧後的第4個主辦全運會的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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