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运动会项目人员统计,60%的学生选择篮球
有同学50人,其中60%的同学参加了比赛项目
则有50*60%参加
设参加三个项专目的属有x人
则参加两个项目和一个项目的人是2x和2x
x+2x+2x=50*60%
5x=30
x=6
所以只参加一个运动项目的人数有2*6=12人
❷ 成都青少年想学习篮球哪里有篮球训练营
成都的话其实有很多,之前家里有小孩子想学,就进行了是实地考察,最后选的是育成凯达篮球,如果自己也想学的话也可以进行实地考察,多考虑多选择,最后选择适合自己的就好。
❸ 四川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篮球比赛时间表
男子篮球教育体育蜀光、川矿、鸿化体育馆8月10日--19日,10日报到,12日--18日比赛,19日离会二、参赛单位: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凉山州2010年8月13日至18日在自贡市举行 对不起啊,实在是找不到具体对阵表了,连官网上都没有啊 如果帮不到您我也没办法了很高兴为您解答
❹ 2014年成都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是多少界
成都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是分开的
继运动成都2014成都市中学生篮球锦标赛和全国部内分城市中老年容篮球邀请赛相继落下帷幕之后,成都市第三届小学生综合运动会篮球比赛暨成都市小学生篮球锦标赛于4月23日在成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盛大开幕。
成都市篮球协会为提高本届赛事水平,赛前专门组织2次联席会,将竞赛规则、比赛方式进行讲解;为保障赛事安全,协会专门聘请球队队医在现场进行服务,并将安全工作提前与各单位进行交流;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协会投入近3万元购置所需的篮球比赛电子计分、计时器,确保计分结果准确无误。
❺ 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
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发布时间:2014-02-26】 【来源: 四川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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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选拔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促进我省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快体育强省建设,决定举办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
为保证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各项目竞赛的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竞赛规程总则。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遂宁市人民政府
三、组委会成员单位
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团省委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8月16日至23日在遂宁市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正式项目
田径、游泳、跳水、体操、艺术体操、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拳击、武术(套路、散打)、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足球、棒垒球、女子曲棍球、射击、射箭、赛艇、皮划艇(激流回旋)、跆拳道,共23项。
(二)表演项目
高尔夫球,共1项。
六、参加单位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凡参加本届省运会的运动员应符合以下参赛资格和相关规定。
(一)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四川省行政辖区内的正住户口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三)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须符合各项目年龄规定(具体见附表《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各项目组别、年龄、金牌一览表》)。
(四)参赛运动员须按照《四川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进行注册,持省体育局核准签发的运动员注册证(IC卡)参加比赛。
(五)本届省运会周期将进行3次运动员注册,注册时间分别为2011年、2012年、2013年的上半年。2013年只进行各项目最小年龄组运动员的补充注册。凡一个组别的项目,注册截止时间是2012年。其他时间不再办理注册。
(六)参赛运动员完成省内注册后,由省级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
(七)参赛运动员须参加2013年的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完成注册、报名、实际参赛。
(八)省优秀运动队(包括经省体育局批准同意输送到解放军并实行两次计分)符合年龄规定的正式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占原单位名额,参赛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
(九)经省体育局批准、由省市(州)共建的省优秀运动队二线队伍的适龄运动员,按照《四川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了注册的,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占原单位名额。如原输送单位未报该项目,可代表共建单位参赛。
(十)每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各市州参赛运动员均不能相互交流。
(十一)省优秀运动队从省外引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省运会,运动员户籍所属市州可享受本总则第十条第(九)、(十)、(十一)、(十二)款的计分奖励政策和第十一条第(六)款的输送奖政策。
(十二)市州自行在省外引进运动员的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同时应报省级各项目管理单位备案、并在总局注册。
(十三)各地已代表外省、市、自治区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省运会。
(十四)凡不参加国家和省上指派的比赛和集训的运动员,省体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参加本届省运会的资格。
(十五)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名单及基本信息将在四川青少年体育网上公示。为维护决赛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省体育局接受举报运动员资格问题的截止时间为各项目决赛开始前30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举报证明材料。
(十六)各市州体育(文体)局应对所辖地区参加比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对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厉批评、教育和处罚。
(十七)高尔夫球项目的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高尔夫球比赛竞赛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八、参赛办法
(一)重点项目
设田径、游泳、体操、跳水、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下同)、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女子曲棍球、举重、柔道、射击、赛艇、皮划艇(不含激流回旋),共16个重点项目。
(二)报项规定
1.各参赛单位可在以上16个重点项目中选报8个项目,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参赛项目。
2.在选报重点项目后,总体报项不限。
3.各代表团在报名时须确认重点项目,一经报定,不得更改。
4.各代表团所报的项目,必须是连续两年(2012、2013年度)组队参加全省青少年锦标赛的项目。
(三)各项目参赛教练员须持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个别项目将另订竞赛评分细则。
(二)各项目比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执行,各项目竞赛规程由省级各项目管理单位制定。单项竞赛规程必须服从竞赛规程总则。
(三)部分项目因报名参赛队(运动员)较多,可进行预选赛,并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名额参加决赛。省优秀运动队适龄运动员可直接参加决赛。
(四)本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以及各竞赛项目中的小项,如报名参赛的单位(团体、单项)不足3个时,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
(五)各项目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省级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调派,报省体育局统一审定。
(六)在本届省运会决赛中,除部分有纪录项目和重竞技对抗项目按照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外,其它项目须排出名次,不得并列。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奖励办法
(一)篮球、排球、足球、女子曲棍球项目录取前十二名,各名次依次按13、11、10、9、8、7、6、5、4、3、2、1乘4计分;获得前四名的,分别按4、3、2、1枚金牌计算。
(二)棒、垒球项目录取前八名,各名次依次按13、11、10、9、8、7、6、5乘3计分,前三名分别按3、2、1枚金牌计算。
(三)其它项目录取前八名,各名次依次按13、11、10、9、8、7、6、5计分,前三名分别按金、银、铜牌各1枚计算。(高尔夫球项目比赛成绩不计入代表团成绩)
(四)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按实有参赛队录取,并按实际录取名次计分。
(五)单项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果第八名并列,则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计分。
(六)获得各项目比赛前三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四名以后录取名次的,颁发证书。
(七)破世界纪录(含青少年)加2枚金牌、26分;破全国以上纪录(含青少年)加1枚金牌、13分。一个运动员在同一个项目中,多次破纪录的,只按最高的一次予以加牌、加分。
(八)符合参加本届省运会资格的适龄运动员,因选调国家队、代表国家参加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比赛而不能参赛的,每人按2枚金牌、26分计算成绩;因选调国家队、代表国家参加亚洲锦标赛和亚洲杯比赛而不能参赛的,每人按1枚金牌、13分计算成绩,分别计入所属代表团的综合金牌榜、奖牌榜和总分榜。
(九)各市州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含四川和解放军实行两次计分,下同)的运动员参加第三十届奥运会的,每人按1枚金牌、13分计入代表团;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再分别按13、11、10、9、8、7、6、5分乘6,奖牌数乘6计算。
(十)各市州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在第十六届亚运会(全运会项目,下同)上取得前八名的,分别按13、11、10、9、8、7、6、5分乘2,奖牌数乘2计算。
(十一)各市州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在第十二届全运会上取得名次的,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女子曲棍球、棒垒球)按实际得分、得牌数计算;团体项目按实际得分、得牌数乘2计算;单项按实际得分、得牌数乘3计算。
(十二)各市州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在青奥会上取得前八名的,分别按13、11、10、9、8、7、6、5分乘2,奖牌数乘2计算。
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青奥会成绩统计,按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有关统计办法执行。
十一、公布代表团成绩
(一)综合金牌榜
按各代表团在所有比赛项目中获得的金牌数,与各市州于本届省运会周期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青奥会等比赛中获得的金牌数的总和排序并公布名次。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银牌相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铜牌相同,名次并列。
(二)综合奖牌榜
按各代表团在所有比赛项目中获得的奖牌数,与各市州于本届省运会周期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青奥会等比赛中获得的奖牌数的总和排序并公布名次。奖牌多者,名次列前;奖牌相同,名次并列。
(三)综合总分榜
按各代表团在所有比赛项目中获得的总分数,与各市州于本届省运会周期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青奥会等比赛中获得的总分数的总和排序并公布名次。分数高者,名次列前;分数相同,名次并列。
(四)重点项目金牌榜
按各代表团在选报的重点项目比赛中获得的金牌数排序并公布名次。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银牌相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铜牌相同,名次并列。
(五)重点项目总分榜
按各代表团在选报的重点项目比赛中获得的总分数排序并公布名次。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名次并列。
(六)优秀运动员输送奖
按各代表团在本届省运会周期正式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人数排序并公布名次。以省政府正式下发的运动员选招文件为依据。
(七)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二、颁发奖项
在闭幕式上颁发以下奖项:
(一)获综合金牌榜前八名的代表团
(二)获综合奖牌榜前八名的代表团
(三)获综合总分榜前八名的代表团
(四)获重点项目金牌榜前八名的代表团
(五)获重点项目总分榜前八名的代表团
(六)获优秀运动员输送奖前八名的代表团
(七)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团
十三、申述与处罚
(一)比赛期间,凡对比赛裁决提出申述者,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仲裁委员会处理,并交纳保证金。申述期间,维持原判。各项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将结果答复申述者。胜诉退还保证金,败诉不退保证金。
(二)凡在四川青少年体育网上正式公示的参加本届省运会的运动员,被举报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参赛资格。凡取消一名运动员参赛资格,扣罚所属市州代表团(综合奖项)一枚金牌、13分。
(三)凡在报名后无故弃权,比赛中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者,经查实后,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赛、罚款、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
(四)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事项
(一)各代表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二至三人。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按代表团总人数配备(100人以内配备5人,100至200人配备8人,200人以上配备15人)。领队、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报名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二)各代表团(队)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但应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等;提前报到和超编的人员食宿费自理。
(三)各代表团团旗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长3米,宽2米。旗杆由大会统一准备。旗面文字统一规定为:“××市(州)”。
(四)各代表团运动队的服装必须统一整齐。参加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服装规格、样式、颜色、号码以及有关标识等按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执行。
(五)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本竞赛规程总则内容由四川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
各项目组别、年龄、金牌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运 动 员 年 龄 规 定
金牌数
1
田 径
男、女甲组:1996年—1998年出生
72
男、女乙组:1999年—2000年出生
2
游 泳
男子甲组:1996年—1997年出生
女子甲组:1997年—1998年出生
62
男子乙组:1998年—1999年出生
女子乙组:1999年—2000年出生
男子丙组:2000年—2001年出生
女子丙组:2001年—2002年出生
男子丁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丁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跳 水
男、女甲组:2002年出生
22
男、女乙组:2003年出生
男、女丙组:2004年出生
男、女丁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体 操
男子甲组:2002年出生
女子甲组:2003年—2004年出生
36
男子乙组:2003年出生
女子乙组:2005年—2006出生
男子丙组:2004年出生
女子丙组:2007年出生
男子丁组:2005年—2006年出生
女子丁组:2008年出生
5
艺术体操
女子甲组:2000年—2001年出生
10
女子乙组:2002年—2003年出生
女子丙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举 重
男、女甲组:1996年—1997年出生
30
男、女乙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国际式
摔 跤
男、女甲组:1996年—1997年出生
28
男、女乙组:1998年—1999年出生
8
柔 道
男、女甲组:1996年—1997年出生
26
男、女乙组:1998年—1999年出生
9
拳 击
男子甲组:1996年—1997年出生
女子甲组:1995年—1996年出生
23
男子乙组:1998年—1999年出生
女子乙组:1997年—1998年出生
10
武术套路
男、女甲组:1997年—1998年出生
16
男、女乙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武术散打
男、女组:1997年—1998年出生
10
11
乒乓球
男、女甲组:1999年—2000年出生
18
男、女乙组:2001年—2002年出生
男、女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
羽毛球
男、女甲组:1998年—1999年出生
16
男、女乙组:2000年—2001年出生
男、女丙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3
网 球
男、女甲组:2000年—2001年出生
15
男、女乙组:2002年—2003年出生
男、女丙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4
篮 球
男、女甲组:1997年—1998年出生
40
男、女乙组:1999年—2000年出生
15
排 球
男、女甲组:1996年—1997年出生
40
男、女乙组:1998年—1999年出生
沙滩排球
男、女甲组:1996年—1997年出生
4
男、女乙组:1998年—1999年出生
16
足 球
男、女甲组:1997年—1998年出生
40
男、女乙组:1999年—2000年出生
17
棒 球
男子: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垒 球
女子: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18
曲棍球
女子: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
19
射 击
男、女甲组:1994年—1995年出生
44
男、女乙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
射 箭
男、女甲组:1996年—1997年出生
16
男、女乙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1
赛 艇
男、女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7
22
皮划艇
男、女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9
激流回旋
男、女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23
跆拳道
男、女甲组:1997年—1998年出生
16
男、女乙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金 牌 总 数
656
❻ 2018年安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是什么时间开幕
2018年第十四届省运会开幕式将于10月16日晚举行
❼ 关于成都市第十一届运动会
成都市第十一届运动会联席会议于2008年6月20在成都市政府办公中心召开。各区(市)县体育局(文体局)局长及联络员出席了会议。成都市体育局副局长何荣波、冯晓钟在会上就赛风赛纪问题提出了要求,强调了市运会运动员资格,各代表团一定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各项比赛应科学合理的组织安排,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同时再次强调了严格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坚决杜绝使用兴奋剂。并传达到每一个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会上各区(市)县代表向成都市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递交了《成都市第十一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承诺书》。
为增强全民体质,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检阅我市各区县开展体育活动的成果,推动我市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定于2008年5至7月举行成都市第十一届运动会。本届运动会的宗旨是:和谐、健康、团结、奋进。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双流县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成 年 组:2008年5至6月
青少年组:2008年7月
四、竞赛地点:成都地区有条件的体育场馆。
五、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
游泳、篮球、足球(男子)、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台球、门球、保龄球、武术、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桥牌、拔河、健美操、体育舞蹈、健身秧歌、健身腰鼓、信鸽、电子竞技,共21项。
(二)青少年组
田径、游泳(含跳水)、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武术、射击、射箭、举重、柔道、跆拳道、棋类(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模型类(航空模型、航海模型、车辆模型、建筑模型),共17项。
六、参加单位:
(一)成年组
1、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局级公司),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系统体协、厂矿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蓉部队、境外驻蓉机构、街道社区均可组团或组队参赛。
2、成都市各业余体育俱乐部可单独组队参赛。
3、本市居民或暂住人口的个人,外企、合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外国留学生可凭相关证明以个人名义参加比赛。
(二)青少年组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双流县、郫县、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和高新区。
七、运动员资格:
(一) 成年组
1、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暂住证,年龄在18至60岁(个别运动强度较小的项目可放宽到65岁);
2、经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应参加体育活动者;
3、省、市各优秀运动队、成都军区体工队、职业俱乐部的运动员、教练员、各级业余体校专职教练员均不得参加成年组比赛。
(二)青少年组
1、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正住户口(身份证)和学籍。2006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户口由外地迁入成都者不能参赛;
2、参赛运动员年龄限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射击可放宽到1990年以后)。运动员报名年龄如与市级青少年比赛和注册等不符时,以年龄最大的一次为准。小年龄组的运动员可参加大年龄组的比赛;
3、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代表学校所在区(市)县参加比赛。省、市各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成都军区体工队、成都体院、市体育运动学校、市重点业余体校(班)适龄学生可代表原输送学校所在的区(市)县参加比赛;
4、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进行骨龄检测(检测时间另定);
5、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到市级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单项运动协会进行注册登记。在办理“注册证”时,须交验正住户口(身份证)、骨龄证和正式学籍证的原件;
6、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须连续两年参加本项目的市级竞赛,否则不能参赛(只报名不参赛运动员视为未参赛);
7、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到赛区报到时必须交验“注册证”,否则不能参赛;
8、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注册后不得进行交流;
9、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须经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体育竞赛。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由各代表团负责。
(三)凡参赛运动员所在区(市)县或所属单位不明确时,由各单项竞委会协调,如仍难以明确,由市第十一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最终确认。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符合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者。成年组、青少年组每个参赛运动员在报到时必须办理《竞赛证》。
(五)各单位必须严格审查运动员资格,按要求填写各项目报名表,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按市第十一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二)各项目竞赛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预赛、复赛、决赛的赛次。
(三)集体球类项目及团体项目报名少于4队时,不予立项。
(四)单项竞赛的参赛队(人)少于4队(人)或参赛运动员均代表一个单位时,不进行比赛。其中涉及体重级别的项目,由单项竞委会在联席会上协商,可升入上一个级别进行比赛;涉及纪录项目,在征得参赛队(人)同意后只进行成绩测验,不计名次,破纪录的,按破纪录得分计入团体总分。
(五)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主任由市体育局委派,裁判员、仲裁委员由各单项竞赛委员会聘请。执行裁判员年龄应在65岁以下。
九、参赛办法:
(一)成年组
1、成年组运动员参赛项目不限。
2、参赛的具体办法详见成年组各单项竞赛规程。
3、各项目竞赛规程由各项目管理中心或各单项运动协会制定。
(二)青少年组
1、青少年组各代表团除必须参加田径、游泳两项比赛外,其它项目可根据情况自选;
2、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和一个组别的比赛;
3、各项目竞赛规程由各项目管理中心或各单项运动协会制定;
4、各项目组别设置、参赛人数及年龄见单项竞赛规程。
(三)报 名:
1、第一次报名时间:2008年1月1日至31日。各参赛单位将拟参赛的项目以书面形式报市体育局市场与竞赛管理处(人民中路一段11号,邮编610015,电话:86750842、86742753、86742547)。
2、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应认真填写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各项目赛前40天分别报市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竞赛处和各赛区。逾期不报或填报不清楚的视为弃权。
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成年组
1、设成年组代表团总分奖,录取前十二名。各代表团参赛项目达5个以上的,方可计代表团总分;
2、各单项竞赛均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的队(人)按实有参赛队(人)数录取;
3、设组织奖,按实际参赛代表团的20%评定。(办法另订)。
(二) 青少年组
1、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录取前十二名,按13、11、10、9、8、7、6、5、4、3、2、1×4计分;其它项目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参赛队(人)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有参赛的队(人)录取,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计分;
2、篮球、排球、足球金牌×4计算;
3、各区(市)县输送到省、市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代表成都市参加全国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在集体或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按实际得牌数,计入各代表团;输送到国家、省、市、解放军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可获加分奖励,计入各代表团;凡未列入市十一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项目,各区(市)县输送到市重点业余体校(班)的运动员,均可获得加分奖励,计入各代表团(办法另订);
4、破一项市青少年纪录加3分;破市纪录、省青少年纪录加6分;破省纪录、全国青少年纪录加9分;破全国纪录加18分。一人(队)多次破同项纪录只按最高分加一次;两人(队)或两人(队)以上破同一纪录均加分。破纪录加分,计入各代表团总分;
5、设“进步奖”(办法另订)。
十一、设立“成都市第十一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各项目设立“单项竞赛委员会”,各竞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
十二、各代表团、队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各赛区开展“最佳赛区”评选活动(办法另订)。
十三、在闭幕式上颁发下列奖项:
1、颁发成年组代表团“总分奖”、“组织奖”;
2、颁发青少年组代表团团体总分前八名。(计算方法:按所有参赛项目的名次得分、破纪录加分、输送加分的累计总和,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3、颁发青少年组代表团金牌总数前八名。(计算方法:按所有参赛项目中获得金牌的总和多少排列,金牌总数多者名次列前;如金牌数相等,银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银牌数再相等,铜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金、银、铜牌总数均相等时,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4、颁发青少年组代表团“进步奖”;
5、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四、各代表团、代表队自备团(队)旗,颜色自定,旗上可有本代表团(队)的徽记,其规格为团(队)旗长3米、宽2米。
十五、经费:各代表团、代表队及个人参赛所需经费自理。竞赛组织经费由大会适当补助。
十六、本届运动会允许各代表团、代表队使用企业、产品冠名权。各赛区冠名权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本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❽ 成都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篮球青少年组第三名是谁
武侯区男子来篮球代表队在市运会源中获得第三名。
2016年7月10日由成都市政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是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青白江区人民政府举办的第十三届市运会“四川广电网络杯”(成年组、青年组)篮球比赛在青白江区体育中心圆满落幕。经过5天,181场比赛的激烈角逐,共有来自全市各区(市)县57支代表队、700余名运动员在这里交流球技、增进友谊。
❾ 求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生运动会排球秩序册,人员名单,急!
正 田径运动会的整个比赛,是根据大会秩序册的安排顺序来进行的。因此,田径运动... 主席团名单,组织委员会名单,竞赛规程,开幕式、闭幕式程序,裁判人员名单,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