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徽省十三届省运动会什么时候开幕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会期定于2014年秋季在安庆举行。
B.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介绍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将于2014年在安庆市举行。本届运动会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省体育局、省教育厅承办,安庆市人民政府协办。
C.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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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历届安徽省运动会回眸
民国时期的安徽省运会是在年前1929年在安庆举办
第一届 1959年4月28日至5月8日,在合肥市举行了规模盛大的首届安徽省运动会。合肥、六安等11个地、市及解放军驻皖部队,共1955名运动员参赛。
第二届 1960年10月2日至11月8日在合肥市举行。参赛单位有9个地、市及火车头、前卫体协,运动员1726人,9人达到或超过运动健将标准。
第三届 1974年7月5日至9月27日在合肥市举行。比赛项目13个,各地、市及省军区、6408部队、蚌埠铁路分局等参赛,运动员3979人,3人10次破田径、举重7个单项全国少年纪录。
第四届 1979年4月1日至5月1日在合肥市举行。16个比赛项目,分成年、少年组两组,各个地、市2949人参赛。
第五届 1982年8月1日至9月26日在合肥等地举行。比赛项目16个,各地、市和高等院校17个代表团约五百名运动员参赛。
第六届 1986年9月7日在蚌埠市举行。各地、市六千多名健儿参加了23个项目的比赛,1人2项超亚洲纪录,超1项世界青少年纪录、1项全国纪录各1人。
第七届 1992年8月10日至9月29日在合肥市举行。设12个项目,各地、市和28个行业及大型企业共44个代表团,五千多名运动员参赛。1人超1项举重世界纪录、4人超射击4项亚洲纪录。
第八届 1996年9月16日至26日在马鞍山市举行。各地、市及26个行业(企业)的42个代表团近五千名运动员,参加了23个项目的角逐。有1人破1项全国少年纪录。
第九届 2000年10月18日至28日在合肥市举行。全省17个地、市代表团五千多名运动员参加了22个项目401个小项的比赛,另有一千多名运动员参加了5个表演项目的比赛。射击1人超世界纪录、4人超2项世界青少年纪录。
第十届 2002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在芜湖市举行。全省17个市的代表团共6000多人参赛。该届设24个大项、450个小项。共3人3次打破3项省成人纪录,27人62次打破45项省青少年纪录。
第十一届 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在合肥市举行。全省17个市代表团和56所高校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9000人,是历届运动会参赛人员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体育盛会。共83人21队158次打破67项省青少年纪录,特别是蚌埠代表队女子乙组射击10米移动靶3人团体超世界青少年纪录。
第十二届 2010年10月11日晚,在淮南市体育场隆重开幕。 分享到: 新浪微博
E. 2014安徽省运动会的详细信息
2014安徽省运动会
,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将于2014年在安庆市举行。本届运动会由省人民回政府主答办,省体育局、省教育厅承办,安庆市人民政府协办。
批文:
省体育局:
《省体育局关于请求确定安庆市为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承办城市的请示》(皖体办〔2010〕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庆市承办2014年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
二、举办经费按《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申办办法》(皖体办〔2010〕14号)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局和安庆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筹备组织,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勤俭效能,深入挖掘多元功能,充分发挥综合效应,努力把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办成一届精彩圆满、富有特色、和谐难忘的体育盛会,为建设体育强省,推动我省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做出新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八日
F.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会徽和主题口号
7月10日,在省十三运倒计时100天启动仪式上,省十三运会徽及主题口号正式公布。专会徽为“龙凤飞翔属”,主题口号为“圆梦宜城”。 会徽由数字“13”和安徽的拼音缩写“Ah”经组合变化构成。图案为奋力冲刺的运动员,体现了体育特点和时代特征以及“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腾飞的龙凤,象征安庆龙山凤水、人杰地灵。会徽上“安庆”二字为赵朴初先生字体,端庄活泼,与图案融为一体。整体图案充分展现了安徽省以及东道主安庆市独特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主题口号“圆梦宜城”,意在让所有来宜参加省运会的人员都能圆梦。2013年11月下旬至2014年1月31日,省十三运承办委共收到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1000多名应征者的会徽应征作品318件,主题口号应征作品2万条。经专家组评审、承办委研究,并报省筹委会同意,决定省十三运会徽为“龙凤飞翔”,主题口号为“圆梦宜城”。
G. 安徽省运动会几年举办一次十三届运动会在哪儿举行
2年举行一次
随便介绍下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WorldUniversityGames)
素有"小奥运会"之称,由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只限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不超过两年的大学生(年龄限制为17-28岁)参加的世界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始办于1959年,其前身为国际大学生运动会。
本世纪20年代初,当时的国际大学生组织就已开始计划举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1923年5月,在巴黎召开了世界大学生体育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次年举行第一届国际大学生运动会。1924年,首届国际大学生运动会(InternationalUniversities'Games)在华沙举行,设田径、游泳和击剑3个比赛项目。此后,运动会不定期举办,至1939年共举办了8届。后因第二次世界大战运动会被迫中断,1947年恢复举行。但从1951年起因国际形势的变化,分裂成东西方两个运动会,西方的名为"国际学生体育运动会",东方的叫"青年学生运动会"或"青年友好运动会"。两个阵营各自组织和举办自己的大学生运动会。
早期国际大学生运动会概况(1924-1949年)
届次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1
1924
华沙(波兰)
2
1927
罗马(意大利)
3
1928
巴黎(法国)
4
1930
达姆施塔特(德国)
5
1933
都灵(意大利)
6
1935
布达佩斯(匈牙利)
7
1937
巴黎(法国)
8
1939
摩纳哥(摩纳哥)
9
1947
巴黎(法国)
10
1949
布达佩斯(匈牙利)
分裂时期的国际大学生运动会概况(1951-1957年)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1951
柏林(民主德国)/卢森堡(卢森堡)
1953
布加勒斯特(罗马尼亚)/多特蒙德(联邦德国)
1954
布达佩斯(匈牙利)
1955
华沙(波兰)/圣塞瓦斯蒂安(西班牙)
1957
莫斯科(苏联)/巴黎(法国)
1957年,为了庆祝法国全国学联成立50周年,在巴黎举行了国际性的大学生运动会和国际文化联欢节。经与会30个国家的代表一致同意,决定以后定期举办世界性的大学生体育比赛,定名为"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届。
1959年,第一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意大利都灵举行,来自45个国家的985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至1999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已举办过20届。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概况
届次
举办时间
地点
参赛国家和地区
运动员人数
1
1959
都灵(意大利)
45
985
2
1961
索非亚(保加利亚)
32
1270
3
1963
阿雷格里港(巴西)
27
713
4
1965
布达佩斯(匈牙利)
32
1729
5
1967
东京(日本)
30
937
6
1970
都灵(意大利)
40
2080
7
1973
莫斯科(苏联)
64
2765
8
1975
罗马(意大利)
40
712
9
1977
萦非亚(保加利亚)
85
3232
10
1979
墨西哥城(墨西哥)
85
3500
11
1981
布加勒斯特(罗马尼亚)
87
2915
12
1983
埃德蒙顿(加拿大)
69
2402
13
1985
神户(日本)
106
3949
14
1987
萨格勒布(南斯拉夫)
121
3904
15
1989
杜伊斯堡(联邦德国)
90
3000
16
1991
谢菲尔德(英国)
101
3346
17
1993
布法罗(美国)
130
6000
18
1995
福冈(日本)
163
5740
19
1997
卡塔尼亚(意大利)
160
6000
20
1999
帕尔马(西班牙)
114
5776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正式规定的比赛项目一般有田径、游泳、跳水、水球、体操、击剑、网球、篮球和排球等9项,但东道国有权再增加1项。例如1977年的东道国保加利亚增加了摔跤,1979年墨西哥增加了足球,1985年日本增加了柔道。1960年,仿奥运会赛制,又在法国夏蒙尼举办了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起初,夏季运动会和冬季运动会分别在单数和双数年举行,从1981年起改为在同一年举行。至1999年,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已举办过19届,比赛项目有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高山滑雪、越野滑雪、跳台滑雪、冬季两项、冰球、北欧两项、滑板滑雪。
1959年第一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中国参加了部分田径项目的比赛。从1961年第二届起至第八届,中国均未派团参加。1975年,中国被接纳为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正式会员。从1977年第九届起,中国派团参加了迄今为止的历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由于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是规模仅次于奥运会的世界大型综合性运动会,自1959年举办第一届比赛后,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纷纷派出最优秀的运动员参加角逐。从60年代以来,在历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上,共打破了18项田径和游泳世界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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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
举办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是为了检验全省青少年运动员的训练成果,展示我省青少年运动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锻炼、培养和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夯实竞技体育发展基础,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推进体育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为保证青少年部各项竞赛活动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总则。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在安庆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跳水)、射击、体操(蹦床)、武术(套路、散打)、国际式摔跤(古典式摔跤、自由式摔跤)、跆拳道、拳击、举重、柔道、赛艇、皮划艇、击剑。
三、参加单位
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安庆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
四、运动员资格
1.具有安徽省户籍,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青少年。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在省体育局所属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注册,并符合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各项规定,方可代表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3.经省体育局批准,各市输送到解放军队训练尚未办理正式入伍手续的适龄运动员,公示后可代表输送单位参赛。
4.经省体育局同意,各市输送到体育院校(含竞技体校)的安徽籍运动员,代表我省在国家体育总局办理双重注册,公示后方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5.运动员参加省十三运会的代表单位以2013年度注册期内注册的代表单位为准。
6.甲组运动员在2011年至2013年度至少参加两次省级青少年锦标赛(以上场参赛为准),其他组别及足球、排球项目运动员在2012年至2013年度至少参加一次省级青少年锦标赛(以上场参赛为准),方可代表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7.凡在历次省级比赛中出现过两个以上年龄的运动员,以不利年龄为准。
8.各市不得从外省市引进运动员参加本届运动会。
9.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的统一要求,进行骨龄检测和指纹采集。
10.运动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省运会:
(1)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的运动员(含我省输送到解放军队已办理入伍手续的运动员)。
(2)不执行省体育局规定,拒绝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或选招决定的运动员。
(3)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外省市进行青少年注册或代表外省市(行业体协)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
(4)未经省体育局同意,代表外省市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
五、参加办法
1.报项规定:各参赛单位最少必须参加10个项目的比赛。各单位必须报6个以上(包括6个)重点发展项目,不足6个,每少报一项扣除该代表团省十三运会总成绩3枚金牌、39分。
参加16个以上(含16个)项目的,必须报12个以上(含12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参加15—13个项目的,必须报10个以上(含10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参加12—10个项目的,必须报8个以上(含8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
重点发展项目:体操(不含蹦床)、游泳、跳水、射击、举重、击剑、田径、赛艇、皮划艇、拳击、手球。
巩固强化项目:国际式摔跤(古典式摔跤、自由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套路、散打)。
2.经省体育局公布的全省单项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两人及两人以下项目由输送单位报名参赛,所获成绩分别按50%计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两人以上项目可以由输送单位报名,也可以由承训单位报名,所获成绩不实行双计分。
3.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的一个组别(甲组、乙组、丙组或丁组)的比赛,不得跨组别或兼报其它大项的比赛。
4.各项目运动员报名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5.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数量规定:
参赛运动员在50人以下的(含50人)团部工作人员4人;参赛运动员在51—100人的团部工作人员6人;参赛运动员在101人以上的,每超出50人,可增报团部工作人员1人。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运动员总数在50人以下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人;51人至100人(含100人)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2人;101人至200人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3人;201人以上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4人。此外,如各代表团工作需要,可另外增设副团长1-4人,不占代表团工作人员名额,一切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1.单项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省体育局下发的单项竞赛规程。
2.所有项目各组别报名不足3个单位,取消该组别比赛(足球、篮球、排球、手球项目除外);单项每小项报名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艇、对、小团体等),取消该项目比赛。
3.各项目除竞赛规则规定名次并列外,不允许并列名次。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按竞赛规则和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球类集体项目比赛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手球项目录取前12名。其中第一名计4枚金牌、52分,第二名计3.5枚金牌、44分,第三名计3枚金牌、40分,第四名计2.5枚金牌、36分,第五名计2枚金牌、32分,第六名计1.5枚金牌、28分,第七名计1枚金牌、24分,第八名计0.5枚金牌、20分,第九名计16分,第十名计12分,第十一名计8分,第十二名计4分。
(2)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录取前8名。其中第一名计3枚金牌、39分,第二名计2.5枚金牌、33分,第三名计2枚金牌、30分,第四名计1.5枚金牌、27分,第五名计1枚金牌、24分,第六名0.5枚金牌、计21分,第七名计18分,第八名计15分。
(3)以上项目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额的,均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并奖励。
2. 项目团体奖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体操、射击、举重、击剑、田径、游泳、赛艇、皮划艇、拳击、手球、柔道、国际式摔跤、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等项目分别设立团体奖。各市在2011—2013全省年度青少年比赛及2014年省运会中,在以上项目所获团体总分按20%、20%、20%、40%比例计为团体奖的得分,排定名次。其中体操、射击、举重、田径、游泳、拳击等项目,录取前八名,第一名计4枚金牌,第二名计3枚金牌,第三名计2枚金牌,第四名计1.5枚金牌,第五、六名计1枚金牌,第七、八名计0.5枚金牌;击剑、赛艇、皮划艇、手球、柔道、国际式摔跤、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录取前六名,第一名计3枚金牌,第二名计2枚金牌,第三名计1.5枚金牌,第四名计1枚金牌,第五、六名计0.5枚金牌。
3.其它项目比赛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除以上两类项目以外的其它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单项报名人数(队数)只有8名(队)或不足8名(队)的,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
4.全国以上重大比赛带入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1)运动员参加第三十届夏季奥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每获得奥运会1张入场券按1枚金牌、13分计入输送市代表团。此外,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加计16(10、8)枚金牌、208(130、104)分, 4—8名分别计3(3、3、2、2)枚金牌、39(39、39、26、26)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2)运动员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6(4、3)枚金牌、78(52、39)分;4—8名分别计36、32、28、24、2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10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所获成绩按100%计算;球类集体项目按实际名次带入金牌和总分。
(3)运动员在2010年9月17日至省十三运会开幕式前一个月之间(以下简称本周期)参加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第十六届亚运会以及第二届青年奥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6(4、3)枚金牌、78(52、39)分;4—8名分别计36、32、28、24、2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4)运动员在本周期参加全国最高水平比赛(锦标赛、冠军赛或总决赛)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3、2、1枚金牌、39(26、20分),4—8名分别计18、16、14、12、1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5)运动员参加第七届全国城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金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2枚金(银、铜)牌、26(22、20分),4—8名分别计18、16、14、12、1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第七届全国城运会跨市参赛的运动员所获成绩按1︰1分别计入参赛单位和输送单位。
上述比赛只统计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项目,但跆拳道、武术散打、女子自由跤按锦标赛设项统计。运动员在十六届亚运会中的非全运会项目取得的成绩按50%进行带入。同一名运动员在以上各项赛事中的同一小项(包括不同体重级别)中取得两个以上成绩者,只统计一次最高成绩。基地输送运动员按0.5:0.5的比例带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
5.输送省优秀运动队带入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各市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前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解放军(获得全国十二运会与我省实行两次计分资格)的适龄运动员,本项目决赛前一个月仍然在队的,每输送1人加计1枚金牌、13分;
基地输送运动员按0.5:0.5的比例带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
6.已获得省运会决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因代表国家参加2014年国际重大比赛或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以上重要赛事,而不能参加省运会决赛的(含与我省双计分的适龄运动员),经省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报省体育局审核批准,每人计金牌1枚,13分计入省运会所在代表团。
7.破(超)纪录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在省运会上超一项世界纪录奖励8枚金牌和104分,超一项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奖励6枚金牌和78分,破一项安徽省成年纪录奖励3枚金牌和39分,破一项安徽省青少年纪录奖励0.5枚金牌和8分。
八、公布名次与奖励
(一)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奖牌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奖牌、带入奖牌和破纪录奖励奖牌总数排列代表团奖牌榜。代表团奖牌名次奖牌数多者名次列前,奖牌数相同,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金、银、铜牌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二)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金牌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金牌、带入金牌和破纪录奖励金牌总数排列代表团金牌榜。代表团金牌名次以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金牌数相同,银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各名次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三)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总分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名次分、带入分和破纪录奖励分总和排列代表团总分榜。代表团总分名次以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各名次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四)公布青少年部县级金牌榜。具体办法是:按照各县输送运动员(以运动员户籍决定输送县)在省十三运会青少年部比赛中所获金牌数以及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带入金牌数统计县级金牌榜。
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带入金牌数计算办法:各县参加2011-2014年全省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团体总分分别累加后,排定名次,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总排名1-12名计4、4、3、3、2、2、2、2、1、1、1、1枚金牌,带入省运会。
九、设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
根据各市输送运动员在本周期年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亚运会、全运会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折算成的名次分,奖励前八名代表团(具体细则另定)。
十、设竞技体育人才输送奖
根据各市在本周期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的运动员(含经省体育局同意输送到解放军队的运动员)人数之和,奖励前八名代表团(具体细则另定)。
十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办法另定。
十二、兴奋剂检查
比赛期间,根据需要,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反兴奋剂条例》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报名和报到
1.第一次报名:报参赛大项。各代表团须于2014年1月31日前将《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参加项目报项表》报省体育局备案。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该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2.第二次报名:报参赛运动员名单和具体项目。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逾期报名按弃权论。各项目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报到:各代表团报到时间待定;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裁判员及仲裁委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四、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米×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如:合肥)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五、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I.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举办批文
省体育局:
《省体育局关于请求确定安庆市为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内会承办城市的请示容》(皖体办〔2010〕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庆市承办2014年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
二、举办经费按《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申办办法》(皖体办〔2010〕14号)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局和安庆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筹备组织,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勤俭效能,深入挖掘多元功能,充分发挥综合效应,努力把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办成一届精彩圆满、富有特色、和谐难忘的体育盛会,为建设体育强省,推动我省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做出新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八日
J.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共有10041名运动员参赛,是第十二届省运会人数的1.2倍还多261人,等量
设12届省运动会人数为x,1.2x+261=10041
1.2x=10041-261
x=8150
答:第12届省运动会有8150人